【关注】普宁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及激励措施实施办法
(健康申报卡有效期24小时)
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人才是关键,只有尊重人才、爱护人才、重用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医院才能可持续发展。
为落实人才发展战略,加快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满足医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揭委电【2018】5号)、《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和普宁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揭阳市博硕士和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的通知》(普人社【2019】11号)、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普人社【2019】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人才引进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
2、重工作业绩和临床应用能力原则;
3、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优先原则;
4、政策待遇从优原则。
二、人才引进条件和对象、类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廉洁;
2、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人才对象、类型
1、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内,在本学科学术和技术领域内有所建树,能指导本学科的创新和发展;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3、引进人才须符合医院发展需要的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要求,按程序报批,并认定为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并取得《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高层次人才。
三、引进方式
1、以公开招聘方式,由上级人社部门组织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后,录用为我院正式编制的人员;
2、按有关规定以调动方式,从揭阳市外单位以正式编制人员身份通过商调方式办理,调入我院的人员。
四、激励措施
(一)提供事业发展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科研、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按照上级编制发布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范围、条件和引进人才认定类型,采用上级政府补贴和医院自筹资金补贴相结合方式。
1、依照上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分别给予35万元、20万元生活补贴,经申请分别认定为B类、C类人才后,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租房补贴,分5年发放。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经申请认定为B类人才后,给予12万元租房补贴,分5年发放。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经申请认定为C类人才后,给予6万元租房补贴,分5年发放。
(4)重点院校(包括“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重点院校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经申请认定为C类人才后,给予6万元租房补贴,分5年发放。
(5)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在医院全职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继续留院工作的,在揭阳市范围内购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A类、B类、C类人才分别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2、在依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补贴基础上,医院对急需紧缺专业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增加补贴。
(1)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医院结合发展实际情况,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医院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双方签订协议书,免租入住,期限为5年,期满该住房归还医院,另外一次性给予安家费、生活补贴80万元(税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医院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双方签订协议书,免租入住,期限为5年,期满该住房归还医院,另外一次性给予安家费、生活补贴50万元(税前)。
(3)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医院结合发展实际情况,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生活补贴20万元(税前)。
(三)其他配套措施。按照《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文件中第七章第一节配偶安置、第二节子女教育、第三节医疗保障、第四节安居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管理
对引进人才实行年度考核,由医务股、护理部、药学部、人事股、科教股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科研、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服务满意度等。引进人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聘用期内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其相关责任外,立即终止合同关系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并退回已经发放各项补贴。
六、服务周期
引进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后须与医院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未满5年不得调离本院。如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并退回医院发放各项补贴后,方可办理辞职相关手续。如引进人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入服务年限,并取消当年度补贴领取资格,当年度已发放补贴需全额退还。如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终止劳动关系,解除聘用合同,并退回全部补贴。
七、其他事项
1、对引进人才享受各项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
2、今后,若上级政府出台相关人才引进政策文件,符合条件可同时享受,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普宁市人民医院人事股负责解释。
普宁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待遇表
历史推荐
●“普宁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缴费系统正式上线
●中共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普宁市人民医院名列广东省新增20家高水平医院榜单
●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普宁市人民医院自助挂号机上线,挂号、缴费只需十几秒
好看的人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