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附属二院在行动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二院在行动
为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笼子,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4月1日起,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医务人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
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医务人员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主要环节:
医务人员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主要环节:
应当履行的义务为——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不得实施某些行为的义务为——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附属二院助力监管反欺诈
2022年3月以来,我院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多次至门诊进行医保患者就医核卡检查,并组织全院职工线上学习《2021年医保违规典型案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提高参保人员和医疗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2022
年
3
月以来,我院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多次至门诊进行医保患者就医核卡检查,并组织全院职工线上学习《
2021
年医保违规典型案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提高参保人员和医疗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门诊现场突击检查
厦门市参保人张某华冒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
案件查办过程:2019年11月5日,张某华在厦门市某定点医疗机构冒用他人医保卡刷卡取药时,被该院工作人员经医保监控视频发现,随即机构通知医保部门并报警。经调查,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张某华冒用他人医保卡,在厦门市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就诊套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合计15,168.02元。
处理结果:2020年6月15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涉案个人作出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张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退赔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15,168.02元。
如您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0592-2859764;
湖里区、同安区、翔安区:0592-2858965。
守卫基金你我有责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共同守护
我们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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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凌梓曾昊然
编辑:凌梓
审核:潘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