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保业务变更办理须知:中山一院东院启用新的医疗机构国家标准编码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目前我院已获得独立的国家标准编码H44011201939,原医疗机构临时编(H4401040A393)已停用,我院将于2023年1月1日期使用新的国家标准编码,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为保证参保人顺利就医,现将有关须知提供如下,请广大参保人按以下指引办理相关业务。
广州医保参保人
对于在2022年已办理普通门诊就医选点,且定点医院为我院的参保人,需在2023年1月1日后,重新选点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
1、可在我院挂号处重新选点;
2、通过扫描二维码自行选点。
广州医保、生育保险参保人
对于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生育保险就医选点,且定点医院为我院的参保人,市医保中心将通过后台集中改点的方式,将原选定医疗机构信息变更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
异地医保参保人
根据国家、省关于异地就医备案到地级市的要求,大多数在我院就医的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不受影响。
对于部分异地转诊住院、普通门诊、门特、生育保险就医的异地参保人,如在2023年1月1日前已按照参保地要求将选点手续备案到我院(使用临时编码H4401040A393),会影响就医结算。上述人员如在2023年1月1日后有就医需求,需重新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办理选点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名称不变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编码变为“H44011201939”。
异地的备案指引:
参保人可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拨打(区号)+12345,说清楚情况,重新选定我院。
如出院时备案末重新办理新的定点,导致无法出院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也可以选择先自费结算后凭证明回当地医保部门办理零星报销或办理补记帐(先自费结算办理出院,备案成功回医院办理直接结算)。
省直医保、市直医保、工伤保险参保人
定点手续,无需做任何变更。
审核发布:王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