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优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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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开启未成年人保护的新篇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强制报告制度,并明确指出,医院作为未成年人的密切接触组织,对未成年人具有医疗等特殊职责,要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自身合法权益。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市属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全体医护人员都具有较强的法律责任意识,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与急诊科医生就曾经在接诊时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成功帮助警方发现了一起案件。
时间回到2020年2月8日元宵节,120急救中心接到了一个求救电话,10岁的小女孩出现了异常,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立即派车前往进行急救,可到达时小女孩却已经死亡,并且浑身充满了紫斑伤痕。医生们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小女孩生前应该遭受过虐待,根据2018年12月25日颁布的正式市一级的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医生有责任将此次事件上报至公安局。
在进行急救的同时,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新乡市公安局辖区立刻部署辖区干警前往现场进行勘察,事情真相大白,原来是小女孩的妈妈与其男友共同虐待致其死亡。小女孩逝去的生命令人惋惜,接诊的医务人员更是痛心不忍。当年,最高检还发布了5个强制报告典型案例,此案例便为其一。
在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前期,5月30日下午,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再次到访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拟把此次的事件作为典型案例普及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明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所有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直以来,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十分重视对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每年对于新修订的各类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性任务,及时进行培训,强化法律意识。今后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以继续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增强信心,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