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1月10日起,两批省际联盟集采药品在我院上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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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全面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广东省近年来先后参加了由江西省牵头组织的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河南省牵头组织的十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
一、江西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
2021年12月13日,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南昌市召开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信息公开大会。2022年3月31日公布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本次集采中选共有7个品种(17个品规),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9.49%,最高降幅96.33%。
二、河南十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
2022年1月24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豫晋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四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九)》,公布十四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本次集采中选共有31个品种(127个品规),均为“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患者常用药品,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6.19%,最高降幅89.64%,可进一步减轻慢病患者用药负担。
日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也在积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两批省际联盟集采药品将于11月10日在广东省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地实施使用。
药品目录
此次两批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我院在用共有10个品种(12个品规),其中1个品种(2个品规)为江西四省联盟集采药品,9个品种(10个品规)为河南十四省联盟集采药品,在用药品平均降幅48.36%。
集采特点
省际跨区域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作为国家集采的有益补充及探索延伸,主要针对的是用量大、价格高、使用成熟、充分竞争等未纳入国家集采的未过评品种,以及难以套用西药一致性评价方案的其他品种。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也是以带量采购为核心,通过跨区域组建采购联盟以形成规模效应获得相应定价权。
执行时间
11月10日零点起,我院将全面落实两批省际联盟集采中选药品的使用工作,按中选新价格、医保新支付标准供应患者。
图:药学部
编辑整理:梁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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