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启航!花都区首家!——我院取得国家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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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是国家医药发展、民族医药工业振兴的必经之路,也是保障人民健康、以患者为中心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药物临床试验(自2019年12月1日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自2018年1月1日起),应当在已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
近日,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喜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均顺利通过首次备案检查,可承接临床试验项目!这是自2022年6月1日、7月1日,我院成为花都区唯一一家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备案成功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后,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我院具备开展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资格和能力,我院临床试验工作及科研水平也即将迈上一个崭新的专业舞台。
2022年8月12日,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顺利通过备案检查(备案号:药临床机构备字2022000084)。本次备案共有6个科室和专业、7位主要研究者,备案专业分别为神经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肝胆胰疝外科、普通外科专业-胃肠外科、肿瘤科专业。
2022年8月5日,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顺利通过备案检查(备案号:械临床机构备字202200050)。本次备案共有4个科室、8个专业、13位主要研究者,备案专业分别为神经内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胃肠外科、普通外科专业-肝胆胰疝外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是我院医疗水平、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成功建设临床试验机构,不仅为花都区的患者提供了新的诊疗选择,同时也搭建起医疗学术沟通桥梁,为区域内医护人员提供了解相关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新平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新的起点上,我院必将锚定科研发展新航标,在充分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尊重受试者隐私和尊严的同时,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提升医院临床研究和科研学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教研一体综合型医院的建设,推动国家医药创新,助力本地区医药产业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作出新的贡献。
机构基本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于2021年9月筹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2022年5月正式成立,副院长罗崇彬担任机构主任,资深GCP专家、国家级GCP检查员曾晓晖担任机构办主任。机构于2022年6月1日完成首次医疗器械备案,2022年7月1日完成首次药物备案,于2022年8月通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备案监督检查。
在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积极组织备案科室参加国家级、省级多场线上线下培训,夯实精进医务人员药物临床试验知识水平,300多名研究人员已获得GCP证书;同时,医院建立多项激励临床试验政策,包括职称聘任、科研奖惩等,全方位多维度大力支持临床试验的开展。
联系我们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临床试验机构现诚招药物II/III/IV期临床试验项目以及药品上市后再评价项目。
机构办公室电话:020-62935246,曾老师,郭老师,曹老师
伦理办公室电话:020-62935296,李老师
机构邮箱:hdrygcp@126.com
伦理邮箱:hdryirb@126.com
机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48号
图: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编辑整理: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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