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院可直接办理单行支付、高值药品使用认定及费用报销啦!
为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就医使用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申请认定的困难及医疗费用垫付的压力,我院于4月正式开通特药医院端直接结算平台。从5月起,国家谈判药品中的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申请、认定、结算,在我院能实现“一站式”办理。如有需求,可直接前往我院医保窗口办理。
1.什么是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
(1)单行支付药品:单行支付是指国家或省、市专门拿出一笔资金,用于患者进行报账,且无法在住院费用当中开具及报销。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现行单行支付药品124种。
(2)高值药品:指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价格昂贵但疗效确切、患者必须、难以替代,同时限定一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其中许多药品是备受关注的国家谈判抗癌药。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现行高值药品总计18种。
2.报销政策
1.不计起付线。
2.按比例报销(职工70%、居民60%),(尼洛替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达沙替尼、伊马替尼按75%报销)。
3.最高报销限额10万,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3.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单行支付、高值药品认定备案流程
备注:
1.需重新续治疗方案的,提供《治疗方案申请表》《药品外购表》和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至医保服务窗口(2号)办理;
2.在我院购买单行支付药品或者高值药品的患者,需先到门诊收费处进行全额垫付费用,后持电子发票、处方、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前往医保服务窗口(2号)报账。
咨询地点:住院大楼1楼医保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818-2350059
宣传员:医疗保险办公室唐菊
编辑:宣传统战科唐倩文
审核:宣传统战科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