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顺利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喜讯,经过前期专家评审,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顺利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定,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内分泌科、老年病(心血管)6个专业通过临床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认定。以上结果标志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呼吸内科等6个临床专业具备了承接II、III期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2018年起组织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经过精心策划、周密准备,筹备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自2019年5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申请,到2019年8月底接受专家组现场核查,在短短不足4个月的筹备过程中,院党政领导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申报及认定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建设。GCP中心办公室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科教部、后勤保障部、信息中心、医务部、院办、西药药剂科等部门及相关临床科室通力合作,协调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为迎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专家组现场核查做好充分准备。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获得,意味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已具备了承接大型临床药物试验的能力和条件,进一步完善了临床科研试验平台架构。借助这个平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各临床学科与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将快速推进,有利于医教研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争创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助力添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