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我市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以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引领,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空气、水质量状况在全国重点城市中排名均居前20位。2020年,更是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如今,肇庆天蓝水碧,处处鸟语花香,一派怡人景象,宜居度、美誉度持续提升,老百姓生态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树立法治思维
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制,高规格成立了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担任市环委会第一主任和主任,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
△贺江风景秀丽同时也是一道生态安全屏障。图为贺江碧道画廊。西江日报记者曹笑摄
完善依法治理体系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以实施《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制定配套《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等10余份环境管理规定(文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社会化治理、扬尘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方面的环境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其中,《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环保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后,更好地压实了企业和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增强了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当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先行者”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加强环评“上门服务、靠前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守住生态环保底线、强化项目指导、优化环评审批”四服务三措施,提前介入做好宁德时代等项目环评服务对接工作,缩短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间,主动为企业送证上门。每月定期由局领导带队,对重点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向企业普及环保相关政策,协助企业共同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与
市生态环境局与
宁德时代项目相关负责人、环评编制单位代表等就具体细节进行了讨论,就切实做好项目的环评报告达成了共识。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我市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推动形成敢于碰硬、勇于执法、善于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执法手段的新常态。“十三五”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253宗,查处金额约21377.19万元,对501家次企业实施查封、60家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16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96宗,涉刑事案件94宗,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出台《肇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同检察机关开展了两宗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其中广宁县北市案达成赔偿金额279.463万元。
该案成为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成功并经司法确认,更被生态环境部选为典型案例。
环保铁军深夜执法不松懈。
提高公众法治意识
构建全民参与环保社会行动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保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以趣味游戏、观影展览等互动形式,寓教于娱,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环保志愿服务作用,把法制宣传与环保知识宣教相融合,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引领全民参与。今年肇庆市生态梦志愿服务队被省环境厅评为十佳公众参与项目。
为进一步宣传新《行政处罚法》《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肇庆市环境法制审核队伍和执法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素养和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技能,肇庆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1年度肇庆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审核及执法人员培训班。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1年度肇庆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审核及执法人员培训班。
来源|绿色肇庆、肇庆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