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四川省、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各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在充分保证保密、安全、合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
二、复试方式及日期
(一)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拟采用移动云考场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备用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根据学校安排,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4月1日至2日进行(各小组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一批次复试结束后仍有缺额的专业,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发布调剂信息,临床医学院开展调剂工作,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时间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调剂政策和各专业缺额情况再行通知。
三、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时间
根据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临床医学院承担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儿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放射肿瘤学、急诊医学、临床病理学、全科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麻醉学等18专业及专业领域招生复试工作。以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为基础,结合附属医院现有临床科室设置,成立34个招生复试小组,承担具体复试工作。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调剂批次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次
面试开始时间
面试内容
第一组
(风湿免疫)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组
(血液科)
4月1日
下午13: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三组
(心内科)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四组
(消化内科)
4月2日
上午9: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五组
(肾内科)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六组
(内分泌内科)
4月1日
下午15: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七组
(呼吸内科)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八组
(感染科)
4月1日
下午15: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九组
(儿科学)
4月1日
下午14: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组
(老年医学)
4月1日
下午15: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一组
(神经病学)
4月1日
下午13: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二组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三组
(皮肤病与性病学)
4月1日
下午14: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四组
(急诊医学)
4月2日
上午9: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五组
(全科医学)
4月1日
下午14: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六组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4月1日
下午15: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七组
(肝胆外科)
4月2日
下午13: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八组
(血管外科)
4月1日
下午15: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十九组
(胃肠外一科)
4月1日
下午13: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组
(烧伤整形外科)
4月1日
下午14: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一组
(神经外科)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二组
(泌尿外科)
4月2日
上午8: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三组
(胸外科)
4月2日
上午8: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四组
(心脏大血管外科)
4月2日
下午15: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五组
(甲状腺、乳腺外科)
4月2日
上午9: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六组
(胃肠外二科)
4月1日
下午13: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七组
(小儿外科)
4月1日
下午13: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八组
(骨外科)
4月2日
上午9: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二十九组
(妇产科学)
4月2日
上午8:3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三十组
(耳鼻咽喉科学)
4月1日
下午14: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三十一组
(肿瘤学、放射肿瘤学)
4月2日
上午8: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三十二组
(麻醉学第一组)
4月2日
上午8: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三十三组
(麻醉学第二组)
4月2日
上午8: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第三十四组
(麻醉学第三组)
4月2日
上午8:00
综合素质考查、临床实践技能、外语能力
(二)复试内容
复试项目主要包括:心理测试、专业面试。复试工作由各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且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一年。
1.心理测评
根据学校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一批次(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须于3月30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心理测评。
2.面试
各复试小组应在面试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试题应在面试时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测试(3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能力、创新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和礼仪等。
(2)外语水平测试(30分)
①外语对话,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②选制英文专业文献一篇,考生当场翻译,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
(3)临床实践技能考查(4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质。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参加我校复试的复试成绩,在专业代码相同的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内(三级学科或亚专业之间)可以互认。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参加同一专业的调剂。
(四)录取总成绩
考生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四、调剂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照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招生计划,将适时关闭调剂系统。
五、录取原则
(一)每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都以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面试小组为单位,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复试当次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者,可在同批次同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面试组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中顺次进行递补,如无递补者,则招生计划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缺额信息。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则按照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先后次序比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上级下达招生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导致的结果);
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身体健康信息和居旅史等),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六、疫情防控
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临床医学院复试工作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做好复试现场防控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医院纪委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巡视和检查。
(二)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页(https://www.hospital-nsmc.com.cn/)及学校临床医学系网页(https://www.nsmc.edu.cn/clinical)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2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究生工作部(处)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研究生工作部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2240205;医院纪委办公室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2262150;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2240136;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3352663。
八、体检
根据学校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不统一组织体检,允许考生就近选择居住地、工作地所在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研究生工作部。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九、其他事项
(一)如国家及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将以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二)根据学校要求,如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或公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或老师,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咨询方式:
电话:0817-2240205(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QQ群:767078767
(五)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技术兜底保障申请,学校选择适当的技术兜底方式进行复试,如考生拒绝接受可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