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医院荣获“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
1月18日下午,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社教为池州市人民医院颁发“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证书及奖牌。近日,由安徽省总工会和省文明办命名的2021年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等荣誉评选结果揭晓,池州市人民医院荣获“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全省仅20家单位受此表彰,池州市人民医院是池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池州市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创建市文明单位为契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目标,狠抓疫情防控、业务发展的同时,把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营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氛围,实现了科学发展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良性互动,有效发挥了公立医院服务池州区域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医院将继续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打造坚强有力、品格高尚、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职工队伍,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