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再次荣获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日前,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省直文明校园、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其中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再次获得“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展示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省二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
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以来,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党建引领促发展,将省直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发展规划,与医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机制、持续监督管理、丰富文化内涵、强化队伍素质等举措,以思想引领行动指南,以机制带动持续管理,以品牌提升行风转变,以文化涵养人文情怀,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医院整体文明程度,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实现医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近年来,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精神文明建设始终贯穿医院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以精湛技术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以“厚德求实和谐创新”的医院精神为指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