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重要提醒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医院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安全,现对来院就诊人员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如下:
来就诊人员非必要不陪护,进入门诊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结果,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
新入院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结果进入专科病区。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12日
供稿:医务部
供稿:医务部
终审:方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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