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宣教】出生缺陷“三级预防”,这些知识要知道!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统计,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有25万例。
出生缺陷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围产儿死亡、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国际研究显示,出生缺陷儿中约30%在5岁前死亡,40%为终生残疾。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调查,我国残疾人口中,先天性致残者约814万,约占残疾人总数的9.6%,其中,肢体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所占比例较大,分别为28.62%、24.97%和21.57%;在998万智力残疾人口中,先天性残疾占21.36%。
出生缺陷不但严重危害儿童生存和生活质量,影响家庭幸福和谐,也会造成巨大的潜在寿命损失和社会经济负担,是影响人口素质和群体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不及时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出生缺陷将严重制约我国婴儿死亡率的进一步下降和人均期望寿命的提高。
目前,我国的出生缺陷防治采取三级预防策略
一级预防
孕前及孕早期(又称围孕期)阶段的综合干预,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等,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级预防
通过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缺陷儿的出生。
三级预防
新生儿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避免或减少致残,提高患儿的生活质量。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优生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是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幼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将“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作为适用于个人和社会的倡导性指标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总编辑:刘昌明林成寿
图文:福建省产前诊断网络宁德分中心
编排:谢焰锋
校对:刘潇灵李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