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
生活中难免会碰上小伤小病
感个冒、发个烧
怎么办?总不能一直难受着吧?
于是,有人选择求医
有人选择自己买点药吃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
用药的风险是一直存在的
任何药品都会
有“药品不良反应”的!
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有一个专门的、正式的定义:“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产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根本原因,是药品作用对于人体的组织细胞或者其他微观结构的选择性差,比如本来是作用于感染人体微生物的,但是对肾脏产生了伤害;本来只是控制血压的,但有的会引发干咳;有的治疗过敏的,又会作用于神经中枢,导致嗜睡等等。
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哪几类?
一、副作用
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当然,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发生转换,比如阿托品,用于治疗胃肠道痉挛时,引起的口干就是其不良反应,而用于收敛腺体、减少分泌物的时候(例如手术时),则胃肠道蠕动变慢导致的便秘则成为主要不良反应。
二、毒性反应
由于剂量过大、疗程过长,体内蓄积过多所导致,对特定的器官组织带来的伤害,可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比如曾报道有的患者同时服用多个复方感冒药,而这些药里面共同含有的对乙酰氨基酚,剂量叠加会导致急性肝脏损害。
三、后遗效应
指药品降至有效浓度以下后,仍可能对机体带来影响的反应,比如苯巴比妥用于催眠,但是次晨仍有乏力困倦的情况;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后,使肾上腺皮质萎缩、功能低下,这也是大家谈激素色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四、继发效应
指药品发挥作用后带来的其他不良后果,比如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品,肠道正常菌群的微生态平衡被打破,一些有害细菌或真菌则过度繁殖,带来的二重感染。也包括抑制了益生菌,导致其合成的维生素缺乏,使得凝血功能下降等。
五、变态反应
又叫过敏反应,药品作为半抗原,进入人体后,结合血浆蛋白后形成全抗原,刺激免疫反应,导致哮喘、皮疹、严重可导致休克,比如大家都知晓的青霉素,使用前需要做皮试,就是预防休克反应的发生。
六、停药反应
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失控,导致的回跃效应。比如高血压患者长期服用降压药,如果突然停药,则会导致血压的异常升高。
七、特异质反应
指少数患者对某些药品会特别敏感,比如中国人里有大约8%的人群,携带了HLA-B5801基因,如果他们服用了降尿酸药别嘌醇的话,则会出现皮疹,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如何判断药品不良反应?
判断是不是药品不良反应的关键,在于不良症状出现的时机,是在用药前出现的还是用药后出现的。
查看说明书,确定该症状是否在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写出。
停止使用药品或减少使用药品的剂量后,症状是否消失或者减轻。
再次使用可疑的药品时,是否再次出现同样的反应。
出现不良反应后如何应对?
如果已经发生不良反应,例如服药后,出现皮疹、腹泻、头晕头痛等,要及时去医院向医生或药师反馈相关情况。医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及时处理,酌情采用停用、减量或继续治疗。
如果自行服用抗过敏药品之后,不良反应已经好转,也要及时向医生或药师反馈自身的不良反应情况,方便医生下次接诊时做出更合适更合理的治疗方案。
同时要记录下自己的药品、食物过敏史,今后避免在服用同样或者类似的药品或食物。
严格来说,几乎所有药品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使用药品,是能够避免以及能把不良反应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患者应该严格遵照医生开具的医嘱服药,切勿觉得自己症状有所改变,自行对药品剂量做加减法,随意更改用药频次。或者服药疗程未到,私自停药,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医师有处方权,而药师也有审方权。如果您到药房窗口取药,而药师需要您重新找一下医生确认处方的时候,那可不是在为难您,而是药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为您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哦!
本文指导医生▽
-END-
来源|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运营服务|晶报社
本微信号致力于公益宣传,无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文字、图片、视频涉及侵权或违规,请及时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