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29日,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9日起,全区范围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01
全面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蓬江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蓬江,如确需离开,需凭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02
全面加强密闭半密闭经营场所管理
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环市街、白沙街餐饮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其他镇(街)餐饮场所堂食限流50%。
03
严格落实各类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场所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码必扫、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黄码人员本人居住的物业小区除外),第一时间登记并向属地社区报告。
04
配合做好核酸检测证明查验
全区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如已参加核酸检测但未查到核酸结果的,请主动出示采样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05
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
特殊情况如重症就医等情况,请联系当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06
依法追究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如有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个人责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一经追溯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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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蓬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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