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溺水,平安过夏!我院“Watch You-儿童意外伤害防治教育项目”走进青少宫
暑假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光,也是家长们最操心的时候。在我国,溺水被称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图片来源网络)
为引导青少年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7月21日受佛山市青少年宫邀请,我院急诊科王蕾副主任医师为中小学生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意外伤害急救专场培训,内容包括溺水的预防及急救、心肺复苏的正确处理流程、简易外伤包扎,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
实操培训环节,小学员们热情参与,在王蕾医生、丘文练护士的指导下,认真学习,用心操作,不仅掌握了心肺复苏的正确识别及急救的处理方法,还认识到溺水的危害,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
为贯彻落实《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中关于“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精神和践行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关注孩子健康成长,预防意外伤害发生,我院急诊科志愿服务队发起“WatchYou-儿童意外伤害防治教育项目”,利用业余时间,借助自身专业优势,自2016年起,在佛山市中小学校园、社区等传播儿童意外伤害防治知识近50场,通过医+校+家模式,开展多渠道、多场景、多形式传授意外伤害预防与急救技能特色课程,旨在提高儿童及其监护人对意外伤害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普及率、急救技能掌握度。
暑期预防意外伤害,尤其是预防溺水,监护好儿童很重要。
5岁以下儿童:溺水的高发场所为小区游泳池,家中的浴缸、储水的水桶,池塘,排水渠,小河等。
青少年: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喜欢冒险,缺乏安全意识,他们通常高估了自己的游泳能力。高发场所为水库、河流、湖泊和海滩。
孩子放假,安全意识不能放假。家长监护孩子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看护近距离:儿童在水里或水域周围,家长与孩子保持近距离。
2.专心不分心:看护孩子不分心,不要看手机、书籍、观景等。
3.持续不间断:看护孩子不能随意离开。
家长朋友们还要落实好监管职责,教育孩子时刻牢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来源:急诊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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