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改变
人格改变是指成人的行为模式和人际关系显著而持久地发性改变,至少持续二个月,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精神症状。一般是由于强烈或持久的应激因素所引起,也可继发于严重的精神或躯体疾病。人格改变发生在老年人,多为脑功能退化的表现;发生在中、青年人,可见于精神病及脑器质性病变的某些病人;亦可见于原先情绪不稳定及有某种病态人格特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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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学院附二医院是以原咸宁地区精神病医院为基础,1995年并入原咸宁医学院后,经申报省教委、省卫生厅批准定为全民所有制二级综合医院。咸宁学院...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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