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
妊娠合并肺结核,一般是指妊娠期的妇女由于身体患有其他病症而导致产生肺结核的一类现象。妊娠与分娩均能促使结核病情恶化,特别是重度而又未经抗结核治疗且又无产前检查的孕妇,妊娠和分娩将使病情加剧甚(或)死亡。活动性肺结核,如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患者如一旦怀孕,则有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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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的天津市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20年,1928年改名为“天津平民医院”,1945年定名“天津市传染病医院”。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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