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 儿童残疾证该如何办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2022年5月15日是第32个助残日,在我们身边可能有这样的孩子,她们存在听力、视力、智力、言语、肢体上的功能缺陷及障碍,为了让这些困境中的孩子及其家庭得到更多切实可行的帮助。在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现整理了残疾儿童医院评定流程和残疾儿童证办证须知,供有需要的家庭参考。
为了避免家长多次跑、往返跑,家长需带齐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了解相关政策。
一、儿童残疾证办理所需材料:
儿童居民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不带)、户口本和儿童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和电子相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备注:
1、儿童属于未成年申请人,需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两者需要在同一本户口簿,否则需要申请人所在村委(或社区)出具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并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备相关部门查验。
2.电子相片是中国残联三代证所需要的,中国残联二代证暂不需要,具体以办证机构要求为主。中国残联三代证电子照片要求:1.照片格式png或jpg格式。2、推荐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二、钦州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办证窗口及电话
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坚持户籍所在地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残疾人应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办理残疾人证的年龄限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一点:
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听力障碍者:0-1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2-3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4岁以上人群评定听力残族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四、残疾儿童相关福利
符合相关政策的残疾儿童,在生活、入学教育、康复治疗、社会医疗保险上可享受一定的福利,具体以当地民政部门实施方案为准。
钦州市各县区民政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1.钦州市民政局:0777-3891395
2.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0777-3888584
3.钦南区民政局:0777-2693176
4.钦北区民政局:0777-3685558
5.灵山县民政局:0777-6427258
6.浦北县民政局:0777-8217362
以上信息摘抄整理自广西政务数字一体化平台、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部分残联事务综合窗口的咨询。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残疾评定流程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可在儿童保健科领取。
带一张儿童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带儿童身份证/户口本。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相关科室电话
儿童保健科:0777-2393038
耳鼻喉科:0777-2398029
眼科:0777-2396021
骨科:0777-239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