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执行,肇庆市普通门诊新政策和选点指引请知悉!
@肇庆参保人,留意啦!
自2022年11月1日起,
自2022年11月1日起,
我市普通门诊医保待遇等将执行新规!
以往对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只能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即我们熟悉的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的限制条件取消,11月1日起,普通门诊选定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都能享受符合条件的医保报销,(如市中医院是属于三级定点医院)而且,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的年度支付限额都有提高,切实惠及群众!
普通门诊: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除门诊特定病种以外的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人可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之中选定1家作为普通门诊定点,且1年内不予变更,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的,可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拟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或变更的次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推行通过“粤医保”APP等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变更。
每年10-12月,参保人可申请变更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不选择变更的,默认原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下一年度定点单位。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可在当地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粤医保”办理定点医院操作流程
因“粤医保”APP上没有为他人代办功能,家中老人或小孩需在就诊时由主诊医生办理。
打开微信,
在搜索中输入“粤医保”。
进入“粤医保”界面后,
选择“门诊选点登记”;
进入选择界面,
点击“新增选点”;
点击“所属区域”,
选择“肇庆市”-“肇庆市市本级”,
点“确定”;
点击“肇庆市中医院”,
点击“提交”;
操作成功后,
会出现以下界面。
后续需要变更,
可点击“变更”,
参照上图重新选择
“所属区域”及“机构名称”。
另外大家问得较多的
普通门诊如何报销的问题,
参保人到选定的
我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
持社保卡或身份证或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
办理医保结算即可。
来源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黎国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