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省外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蓉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蓉。自抵蓉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蓉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蓉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蓉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蓉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红桥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蓉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其他来(返)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对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1、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眉山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9月29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抵达已满5天的,须立即补做1次核酸。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遂宁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在我市接受集中隔离的来(返)蓉人员,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相关费用。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来源:健康成都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