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药学服务门诊正式开启
7月1日,我院药剂科药学门诊正式开诊。这是我院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的重要举措。该文件提出,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办药学服务门诊(简称药学门诊),并“将药物治疗门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进行支付”。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服务产出为目标,不断构建和完善符合临床诊疗需求,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符合改革目标导向的药学类医疗服务体系,推动药学服务模式转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让患者感受到药学服务的价值。
目前我院药学门诊服务内容包括癌症患者用药指导与用药管理、营养支持治疗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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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文彬
编排|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