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复参保要清理!近期收到短信要留意了
为切实做好重复参保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高参保质量,惠州市医保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工作,将于今年6月20日前完成清理。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同时参加两份职工医保,或同时参加两份居民医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对全市重复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清理,一人只能保留一种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为保障您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您手机接到所属地医保中心的电话通知或收到以下类似短信,请及时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短信告知内容(供参考)
【经办机构名称】:
温馨提醒:张XX(姓名)参保人您好,根据系统显示您参加了惠州市XX(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XX市XX(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国家及省关于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规定,请您在收到此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
若您未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选择,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地医保中心电话,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咨询电话如下:
市医保中心关系部:0752-2862920
惠城区医保中心:0752-7809125
惠阳区医保中心:0752-3382063
惠东县医保中心:0752-8801629
博罗县医保中心关系业务:0752-6630969
龙门县医保中心:0752-7888716
大亚湾社保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0752-5562359
仲恺社保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0752-3278376
温馨提示:
(1)若您想暂停居民医保,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停保,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办理的操作如下:
①微信小程序找到【粤医保】
②业务办理打开“查看更多”
③选择“居民医保停保”
④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资料,并点击确认
(2)若您想停职工医保(灵活就业),请联系用人单位或自行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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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审核|吴培钿王运广
通讯员|江耿洁
编辑|程秋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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