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红十字医院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4月30日,青海省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表彰了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爱心企业、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和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青海红十字医院与全国18家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副院长高军林出席会议。
自1989年10月冠名以来,青海红十字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坚持“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红十字方针,团结和带领全院员工,积极参加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组织应急救援队,开展积极、有效的人道主义援助、救护工作;积极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协助省红十字会开展卫生救护培训、组织应急救援队和卫生咨询等工作;在藏区设立了红十字医疗服务组织,开展救护工作;成立我省第一支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分队,积极参与省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开展了“我为家乡父老做好事”活动;担负了“青洽会”、“环青海湖自行车赛”等应急医疗保障任务;坚持开展了红十字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省红十字会救护师资培训项目。积极参与社会募捐活动,广泛组织医护人员参与募捐,奉献爱心;参加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1.13”路面垮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组织义务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抗击非典疫情、新冠疫情斗争。为全省各族人民的生命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彰显出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新时代,青海红十字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动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在服务保障民生上用情,在助力乡村振兴上用心;深化“三救三献”和“红会助力+”等品牌项目,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推动医院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让党的群众路线绽放出新时代光芒,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